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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拌混凝土绿色产品评定标准由环境保护部颁布的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》标准2008年4月1日正式实施。 目前,我国每年的混凝土生产总量达到20亿立方米。近年来,因房屋室内空气质量发生的投诉与纠纷时有发生。究其原因,除了建筑装修材料产生污染外,混凝土作为重要的建筑结构材料,也是产生有害气体和放射性超标的重要因素。同时,混凝土的耐久性也是影响建筑结构寿命的重要因素。在这种情况下,政府和消费者对无污染、环保型、寿命长的建筑材料要求越来越高。 该标准除制定了产品生产过程不得有工业废水排放、矿物掺和料掺量≥30%、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率需达到95%以上等环保指标外,还针对人体健康提出了严格的限值要求,如混凝土的内、外照射指数(即放射性)不大于O.9(IRa≤O.9和Ir≤0.9)、混凝土中水溶性六价铬不大于0.2×10-6(质量分数)、游离甲醛≤0.08mg/m3、苯≤0.03mg/m3、氨≤0.2mg/m3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≤O.4mg/m3。 专家预测,如果全国混凝土企业全部达到此要求,每年可以节约水泥近3亿吨,减少温室气体C02 3亿吨,节省石灰石矿资源消耗3.5亿吨,节省标准煤7000万吨,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可观。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获得了首批认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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